常德市司法局建于1980年,肩负着指导管理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学教育、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仲裁机构登记和基层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
目前,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科室和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直属单位有武陵监狱、市劳教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警共计545名。20多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优异成绩。特别是近9年来,市司法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党组书记、局长周利党的带领下,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屋建瓴确立了“维护稳定,理顺关系,搞好服务,管住队伍”十六字工作新思路,精诚团结,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市司法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武陵监狱和市劳教所分别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先后荣获了全国“三五普法”、法律援助、法学教育、公证、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基层依法治理等20项全国先进项目。2004年7月18日司法教学大楼的落成标志着常德司法行政工作正迈向新的高端。
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北段72号
办公室电话:7760017 邮编:415000
常德市司法局职能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委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通字[2001]16号和《关于印发〈常德市市直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01]2号精神,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有关规章的拟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指导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狱工作;管理武陵监狱。
四、指导管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五、指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县(市)、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机构;指导和管理市律师协会工作。
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和基层司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负责全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初任法官资格、初任检察官资格、取得律师资格的司法统一考试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和管理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十三、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制建设,指导本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录用及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