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772—842),字梦得,出生于苏州嘉兴县,祖籍中山。贞元九年(793)中进士,官至监察御史。贞元二十年,与柳宗元等人参与王叔文领导的政治革新运动,事败,被贬为朗州司马。
唐元和元年(806)至十年,刘禹锡居武陵城东招屈亭旁普通民宅,过着“孤囚’’般的生活。但他并未沉沦,常以屈原的精神激励自己,在写给宰相杜佑的信中,申明参与政治革新是“尽诚”、“循公”,虽遭诽谤,但坚信“日月至焉,是非乃辨”。刘禹锡是著名的诗人、哲学家。在常德,他创作了200多首诗词,占他一生创作诗词的四分之一。他创作的民歌体诗,艺术成就很高,如《采菱行》、《竹枝词》、《踏歌词》等广被人口,传唱至今。在常德,刘禹锡参与柳宗元与韩愈之间就天人关系展开的论战,创作了著名的哲学著作《天论》,明确支持柳宗元的唯物主义观点;他还写了如《华佗论》等一系列文笔犀利的政论文章。刘禹锡支持当时的朗州刺史推介桃花源,直接描写桃花源的诗有《游桃源一百韵》、《桃源行》、《八月十五日夜桃源观月》等,还题写《桃源佳致》并刻碑,流传至今。他写的《善卷坛下作》、《登司马错古城》、《汉寿城春望》等访古记游诗,揭示和保留了常德厚实的文化沉积。
刘禹锡调离常德后,因赋《玄都观看花君子》诗,讽刺权贵和当政者,政治上仍不得志,转徙外任连州、夔州、和州等地刺史凡14年。大和二年(828),奉调京都为主客郎,再赋《游玄都》诗,传为佳话。晚年,调任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常与白居易唱和。逝世时70岁。著作有《刘梦得文集》40卷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