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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德市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更名为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简称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正科级,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主要职责: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违法案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行使制止权、调查权、处理权;协助查处区县(市)重大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参与人民法院对土地违法案件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二)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武陵区分局(简称市国土资源局武陵分局),正科级,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由市国土资源局、武陵区政府双重管理。主要职责:负责武陵区辖区内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开发、利用;负责办理建设用地和村(居)民个人建房的审查报批;负责办理村(居)民个人建房土地登记发证的核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的土地权属纠纷。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