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市和村镇规划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负责城市规划的规范性文件的拟定报批工作。
(二)具体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核报批和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
(四)参与本市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的编制。
(五)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资质和参与城市勘测的统一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有关城市规划档案的管理,指导区县(市)城市规划档案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镇规划和村镇规划编制的指导与管理;参与区县(市)范围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建设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执法监察和区县(市)执法监督工作。
(八)研究和推广城市规划先进技术,负责城市规划行业管理和城市规划学会工作,组织规划管理人员和建设项目报建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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