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全市城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区、县(市)质监站的工作;负责市城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市)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所违法违规质量行为的调查并报请市建设局予以处罚;负责全市城区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处理;组织评定全市优良工程;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工程技术质量状况,研究改进办法。
(二)常德市德山经济科技开发区建设局(简称市德山建设局),正科级,由市建设局管理。负责德山开发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建筑工程、房地产经营开发、物业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三)档案馆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城建档案的收集、征集、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检查;对全市建设工程进行竣工档案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市区内拒交各类建设工档案的行为进行行政执行监督;收集、整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和市区内的各类建设工程档案;指导、组织全市建设系统城建档案住处资源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
(四)招标办负责按照建设工程报建审批权限对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进行指导、监督;审查招标单位资格和招标文书;组织有关单位审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对招标设标情况书面报告和中标通知收进行备案;对发包承包合同进行备案,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
(五)安监站负责城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会过程的监督;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负责检查、检验、检测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设施;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和统计建筑安全伤亡事故;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卫生设施费”的监督管理;承办有关城区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业务。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市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竣工结算分别进行审查备案和审定备案。调解工程造价纠纷,依法对建设工程承包计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解释、补充工作,发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及其调整系数,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管理;依法审核发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证件,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和资询单位资质进管理,负责对造价工程师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和统一管理;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提供信息和资询服务,对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进行开发、管理;受理工程造价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依法查处工程造价违法违规行为。
(七)交易中心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工程、企业状况、材料价格、法规政策等信息,为发包承包单位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为开标、评标、定标、洽谈提供活动场所,为各有关涉及建设工程管理的部门入场办公提供场所服务。
(八)培训中心负责承担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负责建设施工现场操用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核;完成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 公用局(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相应的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2)负责城市道路、桥涵、灯饰(路灯与城市亮化)、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3)主管城市供水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导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设施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对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进行行业管理。(4)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主管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节约用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用水定额,并定期考核执行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中水技术和管理工作;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设施器具的推广等左作;负责城市中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5)按规定参城区客运的有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城区客运统一规划方案,搞好停靠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公交企业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6)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城区燃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城区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城市燃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审核、审批、报批及发证工作;负责城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公安消防和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城区燃气安全;负责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7)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市政公用设施上的广告设置。(8)负责因建设工程施工监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勘察、审批与监督、违章查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复等工作。(9)负责城区商品混凝土的推广、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颁发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证;负责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工作。(10)负责拟定年度城市市政用公用设施建设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监督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11)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负责所属窗口服务单位的组织协调,建立和完善热线服务网络。(12)按照规定,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党务等有关工作。(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 园林局(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风景园林绿化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研究制订城区园林绿化近期、远期发展初步规划,编制园林建设资金计划初步。(3)主管城市绿化工作;会同规划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方案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地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负责对各单位附属绿地规划和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负责城区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散生树木的绿化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组织建设;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管理工作。(4)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三、四级的企业的资质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企业行业管理工作。(5)指导和管理城市园林和城市雕塑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城市古树名木迁移的审查报批工作。(6)在市绿化委员会统一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的规划设计、种苗培育、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7)负责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园林式不区、园林式单位等活动;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执法监察工作。(8)组织编制城市风景园林科技发展规划,推广新成果、新技术;组织风景园林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开展对外交流。(9)按规定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党务有关工作。(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 房管局(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市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指导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指导全市城镇住宅建设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实施;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房屋产权产籍、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白景怨言治等单位及房地产评估等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有关资质审核批工作。(3)负责城区等管理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颁了房屋所有权证;负责城区国有直管公房所有权管理和政府廉租住房的管理;负责城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管理;负责房地产行政复议、行政诉公工作;负责城区房地产管理有关行政执法工作。(4)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存量公有住房的出售、住房工龄补贴、职工集资建房的审核工作;参与编制政策政性住房资金使用计划划;负责指导各区、县(市)的房改工作。(5)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综合验收。(6)负责制订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具体实施;参与旧城改造管理;参与城区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指导住宅小区管理工作。(7)按照规定,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党务有关工作。(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 市诗墙管理处负责诗墙载体——防洪墙及挡水闸门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该堤段的防讯工作;负责诗墙公园的建设管理及笔架城、抗洪纪念碑、招屈亭、武陵广场等维护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诗墙文化的原始资料,承担诗墙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诗墙文化研讨、研究发掘及旅游参观接待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 市汇元公司负责常德火车站广场日常管理,维护和维修,保证广场正常转和使用,保证广场次库井然、设施完好、清洁卫生;搞好常德火车站广场的参观接待、观光及旅游工作;负责市重点工程常德火车站站房及广场、南坪中路等项目的善后及工程欠款偿还等工作;负责朝阳北路修建工程,力争年底全面竣工;负责汇元小区物业管理。争创文明卫生小区;搞好公司日常管理及员工队伍建设,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建设局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十四) 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筹措、管理城市建设资金,监督相关资金使用,核拨用款;行使城市建设业主职能,受国资部门委托,行使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搞好城市建设的综合开发和市政资产的资本经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多渠道积累城建资金;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五) 市建筑勘测设计院可承揽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暖通设计、城市城划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勘察测量、乙级工程总承包等各项业务。
(十六) 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主要承担甲级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城市规划,乙级测绘,乙级消防设计和丙级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及工程监理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兼营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和晒图等业务,为城市建设服务,属科技型企业。
(十七) 华达建设总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房屋维修、物业管理、工程建筑、房屋装饰、房屋拆迁;兼营: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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