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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市经贸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经贸委是负责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市经贸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监测;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经贸系统的各类专项资金;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归口管理典当行业。
(三)组织拟定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政策并监督检查。
(四)研究和规划全市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政府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全市的总量平衡;指导全市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制订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制订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本、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五)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组织拟定和协调内外贸政策;制订防止不平等贸易的措施;组织产销衔接的重大商品贸易活动。
(六)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制订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拟定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参与拟定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政策;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扭亏增盈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七)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八)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航空、水运、邮电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
(九)研究制订电力(含水电)、医药、食品、冶煤、化工、机电、包装行业、室内装饰业、广告业的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十)归口管理市内贸办、市安全生产办、市酒管办以及各行业管理办;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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