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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简称市计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计委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综合经济部门。市计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做好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等部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分析研究市内外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参与研究地方财政政策、价格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和价格等重要经济手段政策的建议。
(四)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相关政策,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商有关部门确定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总量,确定商业银行贷款、直接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申报和下达国家、省拨款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市拨款建设项目及市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开发、管理重大项目并开展稽察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对核准项目的招标投标局面报告进行备案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招标代理机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处罚。
(六)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研究国内外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与第一、二产业的协调发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资金的状况。
(八)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国内供求和进出口的总量平衡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宏观调控,管理市重要物资储备,指导和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做好全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研究制订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区域经济技术协作、以工代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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