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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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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主要职责
联系电话 Email
  办公室(加挂人事科牌子,监察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负责调研、起草有关文件和材料;负责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接待、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科技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及后勤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科学技术期刊的审批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申报,组织自然科研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及直属单位群团、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好相关年度统计工作。研究制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办法,负责开辟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市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各项科技发展基金及相关经费的预、决算,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研究科技条件保障方面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机关基建计划和物质采购计划;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综合计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各项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年度计划;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措施;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制造、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指导火炬计划工作;负责承办高新技术企业(集团)的认定等有关工作;承担对重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工作并进行管理;承担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承办市高科技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组织科技年度统计工作。
   
 
  农村科技科
  研究制订科技兴农和科技扶贫的措施办法,推进新农业科技革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负责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示范;指导和实施星火计划工作;推动农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实施科技扶贫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措施办法;负责编制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市与国外政府间双边和多边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联络工作;负责申报和管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承办有关科技团组出访及境内外国际科技展览会、国际科技学术活动的审批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外技术、信息、科技智力引进和对外科技宣传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科技成果科
  研究制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和措施;指导实施全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申报、推广、保密和奖励工作及新产品试制鉴定;负责全市科技成果出国项目的技术审查与保密审查;负责科技成果推广综合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技术出口和军转民科技开发工作;负责省科技进步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负责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科技兴贸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  
   
 
  社会发展科技科
  研究科技引导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推动社会发展的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防灾、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示范;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科技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兴常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民营科技工作。负责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管理和机构审批工作。贯彻国家、省科技发展的政策、法规、规章,拟定全市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拟定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措施办法;贯彻实施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实施软科学研究;编制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承办市科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专家顾问委员会的联络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研单位业务工作,规划、调查、指导全市科技事业和科研单位布局与发展方向;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代管国家、省驻常科研机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副区县(市)长的推荐、科技副乡(镇)长的选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