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之窗 - 政府机构 - 工作规则 - 大 事 记 - 公务人员 - 重点工程 -
 
 
 
 
 
 
 
 
  您现在的位置是:中国常德 - 透视政府 - 政府机构 - 工作部门 - 市林业局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
主要职责
联系电话 Email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承办机关文秘、档案、会议、信息、督查、信访、保卫、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
   
   
 
  造林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法规、规章,拟订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
 
  资源林政法规科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加工与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承办对依法应由省、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有关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研究拟定我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协调林木、林地权属纠纷。
   
 
  科学技术与国际合作科
  拟定全市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成果鉴定与推广,指导协调林业技术监督、新技术开发、林业专利申报等工作;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交流;承办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林业外事和技术引进工作。
   
 
  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人事教育科(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拟定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等工作;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干部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森林公安公局
  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协调、督促查处重大森林案件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重大案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办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绿委办)
  正科级,由市林业局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绿化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
   
 
  常德市林木种苗工作站(简称市林木种苗站)
  正科级,由市林业局管理。负责组织对林木良种的选育、引进、审定和推广及种质资源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种子生产计划;负责种苗检验;负责种苗生产和经营的监督检查和造林种苗的余缺调剂。
   
 
  常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简称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加挂常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牌子)
  正科级,由市林业局管理。负责组织和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组织指导发生区域的防治工作,定期开展检疫对象普查和病虫鼠害的调查或普查工作。
   
 
  常德市国有林场与森林公园管理站(简称市林场站)
  正科级,由市林业局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及经营管理等工作;指导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工作。
   
 
  常德市林业基金管理站(简称市林业基金站,原常德市世界银行贷款林业项目办公室并入市林业基金站)
  原常德市世界银行贷款林业项目办公室并入市林业基金站,保留牌子。正科级,由市林业局管理。负责全市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征收及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有关造林项目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和监督执行;制定市级配套资金计划,检查、督促县级配套资金的落实和有效使用;负责项目监督、检查和资料汇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