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殡葬事业管理处(简称市殡葬管理处),为市民政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市殡葬管理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主管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市殡葬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监督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公益性公墓规划与建设工作。
(四)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执行殡葬法规的情况。
(五)负责市城区殡葬事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六)指导区、县(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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