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县(市)公路管理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路小修保养,公路灾害抢修,公路绿化,参与公路改建、扩建、大中修及其他相关工程的建设;负责管辖范围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公路渡口的管理;负责公路行业统计、公路行业普查、交通流量调查、公路数据库建设与维护;负责公路辅助设施管理。
(二)公路、桥梁收费站:负责市公路局所管辖范围内的公路、桥梁过往车辆及船只,按照规定征收通行费或过桥费,以偿还国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