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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常德市人防空办
  主要职责
  (一) 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的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 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有关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 组织编制城市防空龚方案并监督检查,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并担负应急求援、抢险救灾任务。

(四) 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初稿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监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 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和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平时开发利用,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中负责落实人民防空各项要求的工作。

(六) 合同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七) 征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 管理保护人民防空公共工程和设备设施,组织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研成果。

(九) 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工作。

(十) 承办市委、市政府、常德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主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项目
  (1)人防“结建”工程建设程序应“结建”人防地下室的建设单位→按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设计地下室→人防办派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该单位的扩初设计评审,对人防工程部办分提出相应的要求→修改后的扩初设计文件报省人防办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修改后的设计文件报省人防办审批→到政务中心人防窗口办理报建手续,报送一套完整的人防办工程设计资料。→建设中人防办质量跟踪检查→验收。

(2)人防易地统建费征收程序建设单位→到市政务中心人防窗口报送设计文件和规划局审核的报建表→人防窗口向建设单位提供征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核算征收金额,开出财政专用票据→建设单位到银行缴款或转帐到财政专户→到人防窗口办理报建手续、盖章。

(3)公共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程序市人防办核算应征单位征收额度→下发公共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通知→下发催收通知,上单位提供征收文件依据→到各单位征收,开出财政专用票据,进财政专户。→对拒不缴纳人防费的单位下发处理决定→仍拒不执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执执行。

  单位地址
  常德市朗州路120号(市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
  415000
  值班电话
  0736-725610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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