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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畜牧水产局(简称市畜牧水产局),正处级,是市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全市畜牧业和水产业的直属事业单位。市畜牧水产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和水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畜牧业、水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参与研究拟定畜牧业和水产业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水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推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研究提出全市畜牧业、水产业产品加工业发展建议;预测并发布畜牧业和水产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指导行业信息网络建设。 (四)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水产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拟定地方性畜牧业和渔业种苗、产品、兽药、饲料药物添加剂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参与制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 (五)负责全市种畜禽、水产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六)负责地方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负责畜产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八)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不含出入境口岸动物检疫)和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监测、预报、发布动物疫情,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与扑灭。 (九)按照权限管理畜牧业、水产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畜牧业和水产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十)编制、申报和安排饲料工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市饲料工业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