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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简称市证券办),副处级,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工作。市证券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证券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订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对驻常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投资机构和驻常证券交易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 (三)协调涉及地方金融、证券领域的重大问题。负责实施市政府对地方证券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 (四)为主承办我市上市公司的前期改制、上市推荐、股票发行及配股融资等工作;协调、指导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会同市经贸委审核、报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增资扩股、合并等有关工作;协调债券发行的有关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授权,收集、了解、掌握全市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有关工作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长沙特派办、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汇报全市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运作情况;指导企业搞好资本营运;协助中国证监会驻长沙特派办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资金流向进行管理; (六)指导地方金融业、证券业、期货业和保险业等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协会的自律性管理。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