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办函〔2008〕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为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企业环境行为评分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4〕21号)精神,经各级自查、市环保局初评,市企业环境行为考核评定小组考评,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决定授予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分公司、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安乡桂华纸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07年度“环保先进企业”称号,授予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安乡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常德胜利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07年度“环保年度治理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同时,对企业环境行为评分排名后5名的汉寿县百禄桥苎麻脱胶厂、湖南湘鲁万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津市市洞庭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伟临纸制品有限公司、石门王堰煤矿等5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要转变观念,加强整改,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确保我市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00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