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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统计局区县(市)统计专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县级统计专业工作的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全面、准确和及时,促进统计数字质量的提高,市统计局决定在2006年度推行对区县(市)统计专业工作考核,并制定《常德市统计局区县(市)统计专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

常德市统计局区县(市)统计专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2006年度)
 
  依照国家《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县级统计专业工作的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全面、准确和及时,促进统计数字质量的提高,特制定《常德市统计局区县(市)统计专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德山、柳叶湖、西洞庭、西湖四个市直管理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区县(市)统计局的主要统计专业,即综合核算、农业、农村住户调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贸易及住宿餐饮业、劳动工资七个专业,以及办公室业务工作、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制工作、普查工作。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各专业统计年报、定期报表,统计资料采集,以及与统计业务有关的其它工作。考核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重点考核统计资料描述真实可靠,统计报表是否按时上报,表内逻辑关系是否平衡,各项专业工作和交办的其它工作是否按时、按要求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为指标量化记分形式,每项指标都明确记分标准。各区县(市)基分为零分,加减相抵后,前三名为统计工作优秀单位,中间三名为合格单位,后三名为整改提高单位。一季度一考核,一季度一通报,得分逐月累加,名次动态排序。考核情况通报到所在区县(市)党政一把手和分管统计工作区县(市)长及统计局本身。年终总评按累加总得分多少排定名次,单项专业同样按单项专业总得分多少排定名次,不再另行组织各区县(市)统计工作全面考评和各专业考评。

  市统计局成立统计专业考核领导小组。由唐子钧局长任组长,龙建国、彭志刚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处级干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涂卫军,副主任李小娟,负责考核质量把关、有争议事项的评估裁定和考核过程中指标收集、整理、协调、解释等事务。各有关科室为考核责任单位,设计考核评分表,负责对本科室各项考核指标逐月逐项打分,负责人签名后于月后12日前(双休日不顺延)交人事教育科复核汇总通报。

  四、专项考核事项

  本《办法》设立专项考核事项,鼓励创造性工作。对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工作质量的提高有实质性创新手段和工作措施,取得了实质性效果,经评估认定后给予一定的专项考核加分。加分根据专项事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及难易程度确定,累加到总得分中,参与统计工作全面考核。区县(市)必须申报的专项考核事项,呈报完整的原始记录资料、阐述专项考核事项开展过程及所取得实效的申报资料,提交局考核领导小组评估认定。

  各区县(市)统计局在统计改革和统计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申报。

  1、面对县级现行统计新形势,在统计制度创新、方法创新上卓有成效的,如工业统计“代建制”、统计代理制、新的指标体系设计等;

  2、针对目前农村统计基层“空档缺位”现状,在统计管理工作上卓有成效的,如解决基层统计人员编制、具有活力的团队管理及人性化管理办法等;

  3、应对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发生历史性转变的新形势,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大众,强化服务品牌意识与市场对接意识,在拓展统计服务领域方面有新举措、新进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如开展民情民意调查,开发服务于社会经济的统计新产品、新品牌;

  4、开展高质量的统计调研,特别是新时期统计事业发展、统计体制方法制度改革方面的调研,统计人员获得国家、省、市科研成果(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或调研成果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并得到推广应用的。

  五、考核时间

  考核的时间为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六、奖励办法

  被考评为年度统计工作优秀单位和各单项专业前三名的,由常德市统计局通报表彰和奖励。全年综合考评年度统计工作优秀单位奖励按照一、二、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现金的标准执行。对后三名的区县(市),如全年工作量已全面完成,没有重大工作差错,只给予通报;如末完成全年工作量且有重大工作差错,将按倒数一、二、三名分别扣罚3000元、2000元、1000元业务经费,并通报批评。各单项专业考评为前三名的予以表彰。

  附件:常德市统计局区、县(市)统计专业工作考核内容

常  德  市  统  计  局
 
常德市统计局考核领导小组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年
 
  附件:
 
  常德市统计局区、县(市)统计专业工作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针对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特点,原则上考虑专业归口管理,兼顾其它,便于考评量化计分,对区、县(市)统计专业工作考核内容划分为三大部分:主要统计专业工作、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和其它统计业务工作。各类统计报表和文件报送时间考核按统计制度和通知要求为限。

  第一部分:主要统计专业工作

  一、综合核算

  (一)、统计报表:

  1、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年报。计30分。出现逻辑错误1处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应报而不填报的(下同)每缺1栏扣0.5分;不按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修正数据的扣2分。

  2、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年快报相关资料表。计20分。迟报每天扣1分;差错1笔扣0.5分;每缺1栏扣0.5分。

  3、地区生产总值相关资料表季报。计32分,每季度记8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

  4、地区统计月报及上报数据升、降幅超过10%的说明,并编印月报卡。每月计8分,其中月报卡2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缺说明1项扣0.5分;月报卡2—12月每月1期,缺1期扣2分。

  (二)、综合平衡分析:

  1、年度地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预测分析。计10分。迟报每天扣0.5分,不报扣10分。

  2、上半年地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趋势分析。计8分。迟报每天扣0.5分,不报扣8分。

  (三)、其它工作:

  1、编制年度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计10分。

  2、按审核程序按时发布统计资料。每次计5分。如不按时提供统计资料和提前发布未经审核的统计资料每次扣1分。

  3、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安排市统计局的调查课题研究,提供与调查相关内容的数据和典型材料。每课题/次计5分,不配合扣3分。

  4、反馈省、市数据查询意见。一次不反馈扣3分。

  考核责任科室:综合平衡科

  二、农村统计

  (一)农业统计

  1、统计报表:

  (1)、农林牧渔业综合年报。计25分。迟报每天扣1分;出现逻辑错误1处扣0.5分;每缺1栏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

  (2)、农村基层年报。计10分。迟报每天扣1分;差错1笔扣0.5分。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报。计16分,每季度4分。迟报每天扣1分;差错1笔扣0.5分。

  (4)、农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季节报。计5分。迟报每天扣1分;差错1笔扣0.5分。

  (5)、畜牧业及其他季节报。计5分。迟报每天扣1分;差错1笔扣0.5分。

  2、农业分析:

  (1)、综合年报主要数据质量评估报告。计10分。迟报每天扣0.5分,不报扣10分。

  (2)、季节报单项资料分析3篇。计15分,每篇记5分。报送时间季节报表后5日,迟报每天扣0.5分,不报每篇/次扣5分。

  3、其它工作:

  (1)、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统计台帐。计10分。按要求质量检查评分。

  (2)、反馈省、市数据查询意见。一次不反馈扣3分。

  (二)、农村住户调查

  1、住户调查表:

  (1)、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年报。计15分。迟报每天扣1分;出现逻辑错误1处扣0.5分;每缺1栏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

  (2)、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季报。计40分,每季度记10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

  (3)、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年报。计10分。迟报每天扣1分;出现逻辑错误1处扣0.5分;每缺1栏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

  (4)、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季报。计20分,每季度记5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5)、农村住户基本情况表。计5分。迟报每天扣0.5分。

  (6)、农村住户外出从业人员调查表。计5分。迟报每天扣0.5分。

  2、住户调查分析:

  (1)、年度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报告或农村小康进程监测报告。计10分。迟报每天扣0.5分,不报扣10分。

  (2)、年内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结构分析1篇。计8分。不报不记分。

  3、其它工作:

  (1)、按方案进行样本轮换。计10分。按要求质量检查评分。

  (2)、健全记账制度、访问制度、及时兑现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的调查补贴基础性建设。计10分。按要求质量检查评分。

  考核责任科室:农调队

  三、工业统计

  (一)、统计报表:

  1、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年报。计25分。迟报每天扣1分;出现逻辑错误1处扣0.5分;每缺1栏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

  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年报。计5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3、交通运输邮电业年报。计5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月报。计60分,每月5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5、工业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季报。计16分,每季度4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6、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月报。计60分,每月5分。缺报一家联报企业扣0.5分。

  (二)、工业分析:

  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专题分析。计8分。迟报每天扣0.5分,不报扣8分。

  2、年内工业发展趋势性进度分析1篇。计5分。不报不记分。

  (三)、其它工作:

  1、二、三季度申报地区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无遗漏的计8分,有遗漏的不计分。

  2、反馈省、市工业数据查询意见。一次不反馈扣3分。

  考核责任科室:工业交通科

  四、贸易基建统计

  (一)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

  1、统计报表:

  (1)、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年报。计15分。迟报每天扣1分;出现逻辑错误1处扣0.5分;每缺1栏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

  (2)、建筑业基层年报。计10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3)、固定资产投资基层综合报表月报。计24分,每月2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4)、1—3季度建筑业基层定期报表季报。计18分,每季度6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5)、1—3季度建筑业综合定期季报。计24分,每季度8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6)、房地产企业联网直报月报。计36分,每月3分。缺报一家联报企业扣0.5分。

  2、投资与建筑业分析:

  (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情况分析。计8分。迟报每天扣0.5分,不报扣8分。

  (2)、年内投资与建筑业发展趋势分析。计5分。不报不记分。

  3、其它工作:

  (1)、建立、健全项目基层库历史数据整理。计8分。按要求质量检查评分。

  (2)、全市建筑企业参与全省建筑业大中型企业划型及全省20强评比及审批。计3分。不参与不记分。

  (二)贸易及住宿餐饮业

  1、统计报表:

  (1)、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年报。计25分。迟报每天扣1分;出现逻辑错误1处扣0.5分;每缺1栏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

  (2)、综合定期月报。计60分,每月5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3)、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和餐饮业经营情况半年报。计10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4)、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季报。计16分,每季度4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5)、1—3季度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数量季报。计15分,每季度5分。迟报每天扣0.5分;差错1笔扣0.2分。

  2、商贸分析:

  (1)、年度社会消费品市场需求状况分析。计8分。迟报每天扣0.5分,不报扣10分。

  (2)、年内市场需求变动情况分析。计5分。不报不记分。

  3、其它工作:

  (1)、对外贸易、旅游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计15分,其中旅游统计工作记5分。有数据资料、有工作总结,按要求质量检查评分。

  (2)、月度消费品零售总额与上月相比升、降幅在5%以上的数据变动说明。每次计3分。如有发生不报扣3分。

  (3)、省、市统计局布置商贸数据监测,提供临时性相关调查资料。每次计3分。1次不报扣3分。

  考核责任科室:商贸基建科

  五、社会科技统计

  1、统计报表:

  (1)、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情况年报。计20分。迟报1天扣1分;出现逻辑错误1处扣0.5分;每缺1栏扣0.5分;差错1笔扣0.5分。

  (2)、科教兴湘统计监测综合表年报。计10分。迟报1天扣1分;差错1笔扣0.5分。

  (3)、《妇女儿童监测评估情况表》。计10分。迟报1天扣1分;差错1笔扣0.5分。

  (4)、单位从业人员及变动和劳动报酬情况季报。计16分,每季度4分。迟报1天扣1分;差错1笔扣0.2分。

  (5)、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统计情况季报。计12分,每季度3分。迟报1天扣1分;差错1笔扣0.2分。

  2、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按方案组织实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计30分。按要求质量检查评分。

  3、社会发展分析:

  (1)、年度劳动工资情况分析。计8分。迟报每天扣0.5分,不报扣8分。

  (2)、年度科技发展情况分析。计3分。不报不记分。

  (3)、《妇女儿童监测评估报告》。计3分。不报不记分。

  4、其它工作:

  (1)、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计10分。按要求质量检查评分。

  (2)、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总结。计8分。不报不记分。

  考核责任科室:社会科技科

  第二部分: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一、统计调研分析:

  1、编辑统计内部刊物。每期记5分。

  2、季度反馈当地党政领导对提供的统计信息或决策咨询报告的意见与批示。计4分,每季度1分。不反馈每次扣1分。

  二、重要信息专报及信息报道工作:

  (1)、报送重要信息,每条计0.5分,全年少于5条的每少1条扣1分。

  (2)、年度被当地党政办公系统评为党务、政务信息先进单位。计5分。

  (3)、有新闻发布制度并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计5分。在《湖南日报》或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报道宣传统计工作的正面新闻每条记10分;在《常德日报》或常德电视台等报道宣传统计工作的正面新闻每条记5分;在本地区、县(市)级报刊和电视台报道宣传统计工作正面新闻每条记2分。

  三、统计资料采用:

  1、编发的内部刊物统计资料被采用,按采用层次及篇目计分,多次采用重复计分。

  (1)、领导批示:被党和国家领导批示每篇/次记30分;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每篇/次记20分;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每篇/次记15分;被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每篇/次记10分。

  (2)、党委、政府办公系统:被中办、国办采用每篇/次记20分;被省两办采用每篇/次记10分;被市两办采用每篇/次记5分;被当地两办采用每篇/次记2分。

  (3)、统计系统:

  ①被省统计局《决策咨询报告》采用或转载每篇/次记10分;被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报告》采用或转载每篇/次记5分。

  ②被省统计信息网采用每条/次记2分;被中国常德政府网或市统计信息网采用每条/次记1分;

  考核责任科室:综合平衡科

  第三部分:其它统计业务工作

  一、办公业务

  1、政务信息工作:《统计工作要事》。计12分,每月/期1分。1—12月各1期,迟报1天扣0.2分,不报扣1分。

  2、统计教育工作:按省、市统计局统一要求开展资格考试、上岗培训工作。计20分。参加统计证资格考试和参加统计师职称考试的人数较上年度每增加一人加记2分。不开展统计教育培训的扣20分。

  3、完成《中国信息报》、《中国国情国力》、《中国统计》发行工作。计10分。按发行数量折扣分,超过1份增0.1分。

  4、财务工作:

  (1)、财务年度决算报表。计30分。迟报一天扣2分,出现错误一处扣2分。

  (2)、财务工作年度总结。计10分,不报扣10分。

  (3)、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计10分,不开展扣10分。

  5、及时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计25分。不能完成每次扣5分。

  5、参加市统计局召开会议。迟到1次扣1分;缺席1次扣5分;无特殊原因未经批准同意请人代会1次扣2分。

  考核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信息自动化与网站建设

  1、信息自动化建设:

  (1)、设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方案。计20分。推迟1天扣1分,不完成扣20分。

  (2)信息自动化建设设备配套,保障传输系统畅通。计30分。因人为因素每发生1次传输事故扣2分。

  (3)、根据上级布置拟定数据库建库方案及建库准备工作。计20分。时间要求与经济普查资料库同步,不建库扣10分,不拟定方案扣10分。

  (4)、普查数据计算机程序处理。计60分。如因主观原因操作计算机程序不当,影响普查数据处理1次扣2分。

  2、网站建设:

  (1)、建好一个符合本地实际的网站,网页设计新颖,信息更新快,每旬有更新。计60分。每旬不更新信息扣5分。

  (2)、确保网络信息安全。计24分,每月2分。如发生未经审核公布数据或泄密1次扣2分。

  3、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维护与机房建设。计10分。设备出现故障影响本单位和市统计局正常工作的,每次扣1分;机房脏、乱、差扣5分。

  考核责任科室:电子计算站

  三、统计法制工作

  1、统计普法工作:

  (1)、制定年度统计普法规划。计10分。推迟1天扣1分,不报不记分。

  (2)、开展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县级领导全面开展一次统计普法活动计10分;组织一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计10分;统计执法中开展的有实质性内容的统计普法活动,如印送资料、办培训班等,每次计10分。

  (3)、组织年度普法工作总结。计10分。不开展不记分。

  (4)、完成省、市布置的普法任务。计2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记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加分。

  2、统计执法工作:

  (1)、开展日常性统计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按每检查一个单位记2分,全年未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的,整个统计执法工作不记分。

  (2)、统计执法办案工作。计20分。凡结案率达80%以上的记满分,末达到80%的按比例记分,结案率低于20%的不记分。由于执法程序和适应法律不当,出现错案不计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案/次扣10分。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违法案件,对全市统计法制建设产生正面影响的,每案/次加10分。

  (3)、需要与市统计局配合查处完成的统计违法案件。每件/次计10分。配合完成不好的扣5分,不配合完成的扣10 分。

  (4)、统计执法所取得的成效及进步幅度。计10分。与上年度办案数、结案数比较,每上升10%的加1分,每下降50%以上的扣10分。

  (5)、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工作。计20分。凡按市统计局要求上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记满分;不按要求上报的不记分。

  3、统计法制基础建设:

  (1)、撰写统计执法和统计法制研究文章。每篇计5分。不报不扣分。

  (2)、年度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包括统计规范化建设、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统计法规服务工作等情况。计5分。不报扣5分。

  4、日常情况报表工作:

  (1)、《统计执法工作动态表》。计12分,每月1分。迟报1天扣0.1分,不报每次扣1分。

  (2)、《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一览表》季报。记8分,每季度2分。迟报1天扣0.5分,不报每次扣2分。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季报表》季报。记8分,每季度2分。迟报1天扣0.1分,不报每次扣2分。

  考核责任科室:法规督查科

  五、普查工作

  1、建立健全县级普查工作机构。计10分。未建立机构或建立机构未落实人员编制人员不到位的不记分。

  2、按上级业务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扎实的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计20分。

  3、经济普查工作:

  (1)按照有关规定经市经济普查机构核准发布经济普查公报,包括成果展览、专题宣传。计30分。不发布公报扣30分。

  (2)认真搞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工作,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市经普办拟定的分析课题,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应用,每专题计10分。不报不记分。精品力作产生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的每篇加分10分。

  (3)整理、编印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做好数据与电子计算站数据库入库对接工作。计20分。如未编印经济普查数据资料的扣20分,影响全市数据库建库工作扣10分。

  (4)认真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工作,对在经济普查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计20分。如反映泄密查证后、或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作为有关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行为每起扣10分。

   4、农业普查工作:

  (1)研究和提出农业普查方案。计15分。不提交方案的扣15分。

  (2)承担农业普查的组织宣传协调工作。计20分。不按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宣传协调工作,或宣传协调工作不得力、不到位的扣5分。

  (3)按方案组织管理区域内农业普查工作。协助落实农业普查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计15分;筹措落实本年度普查工作经费每筹措1万元计1分;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好2006年度农业普查各阶段工作,包括数据录入、审核、汇总上报计60分,每发生1次差错责任事故扣1分;及时反映农业普查工作动态及推介典型经验计25分。

  (4)搞好外部协调,与农业统计及农业管理部门携手合作,密切配合做好农业普查工作。计30分。如发现发生不协调现象1次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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