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政府和安尼朗德郡认为,双方建立姊妹市郡关系,将有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增进了解和友好合作。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本着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原则,从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标出发,2004-2005年,双方政府组成商务代表团进行1-2次互访,在此基础上,经过协商制订一个长期合作纲要。这个合作纲要应包括双方共同利益的领域, 如商业、旅游、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等。
第二条
双方政府将成立中美友好协会,负责处理双方交往交流的具体事务.
第三条
双方政府将采取适当有利的方式,促进双方企业的合作交流.每年轮流组织一次企业商务团访问对方,使两地相关产业的企业建立直接联系,尽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条
为了增进双方的了解,在签定本协议之后一个月之内,在双方政府国际互联网的主页面上,设置对方网站的连接.
第五条
常德市政府和安尼朗德郡官员要尽力促成合作纲要的落实。根据时势的要求,两地负责人要研究合作纲要并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六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在发出30天后终止该协议的通知之前,该协议视为有效。
双方于2004年9月30日在美利坚合众国安尼朗德郡的安娜波利斯达成协议,构成中文和英文两个文本,同时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德市政府授权 美利坚合众国马里兰州安尼朗德郡授权
陈君文 市长 詹尼特 S• 欧文斯 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