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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与录取
    
一、招生对象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以招收在职从业人员为主。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简称“高职班”)经教育部批准,可招收成人中专(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

二、报名
  1、报考条件: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报考大学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的考生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工龄,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教自考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2、报名时间:每年3月1日至15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市、县成人招生办或成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站。
  4、报名办法:(1)、报考者先到报名站领取报考登记表。(2)、在职从业人员须经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审查意见,凭工作证、身份证、毕业证及以上三证复印件报名;社会青年考生须经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凭身份证、毕业证以及上二证复印件报名;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班",需经所在学校签署审查意见,凭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报名;并交三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经市、县成人招生办审核,省招生办随机编排准考证好后再核发准考证,准予参考。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每年五月的第二个周末。
  (二)、录取
  1、录取原则:
  新生的录取工作必须坚持按需培养,德智体全面衡量,有高分到底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重视考生的总成绩,又要注意与其报考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
  2、分数线的确定:
  按学校性质分为职工大学、教育(教师进修)学院、广播电视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校五类,安考生的第一志愿分类划线。高中起点本科和专升本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拟定,宝教育部批准。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安学校类别确定,宝教育部备案。
  3、录取规定及办法:
  a、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b、上线考生数大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应从高分到底分择优录取。凡专升本上线未录取考生,招生学校必须按要求说明委录取原因。c、专科按分类的分数线调档,当考生的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不是一个类别,而需要录取到第二志愿学校时,第二志愿学校的分数线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按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执行;第二志愿学校的分数线高于第一志愿学校的,按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执行。d、严格录取深配手续。录取“二学历”和“专升本”新生必须交验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e、师范类专业只招收中、小学教师;非师范教师类只招收职业学校教师;远程初等教育专业只招收在职小学教师。职大、电大、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校的函大、夜大应优先录取上线考生,然后择优录取社会青年。f、招生学校应考虑地区分布的平衡性,注意为老、少、边、贫地区培养人才。
  (三)、关于录取政策的优惠对象:
  1、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者,经我委招生办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2、 优秀运动员报考成人高等学校优惠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2000〕15号文件执行。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30分(专升本考生为20分):
  (1) 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 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 年满25周岁以上的在职从业人员。
  符合二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校验相应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单位表彰决定的复印件。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的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地、市成人招生部门需审核原件(复印件存考生档案内),并在有关栏内签名和加盖公章。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4、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监所、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艰苦行业的专业,当生源不足时,可照顾30分(专升本科班为20分)。
  申请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校学习的人员,在报名期内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在录取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委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四)、考试规则
  1、 每科考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大开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五正式身份证不准参加考试。
  2、 考生进入考室时,只准携带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直尺、三角板、垫板、钱币、橡皮、小刀、或卷笔刀。不准带入计算尺、计算器(非师范类"电路原理"、"机械设计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结构力学"、"化工原理"、"会计学原理"考试,考生可带计算器)、通讯工具(对讲机、寻呼机、无线电话等)、书包和其它资料。执法部门的考生一律不得着装参考,更不允许携带枪支弹药、警械器具之类物品进入考场。
  3、 考生接到试卷后,认真检查页码和试题有无异常情况。若发现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缺损等问题,要及时举手报告监考员。但对试题内容有疑问的不得向监考员和其他考生询问。
  4、 开考铃响后,考生才能考开始答题。
  5、 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作图可以用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6、 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和考试科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书写在答卷密封区内和草稿之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7、 开考15分钟后,未按时入场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开考30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出考室。
  8、 在考室内,考生不准吸烟,不准说话,更不准大声喧哗;交卷之后,要立即退出考室,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谈论。考试时考生不得上厕所。
  9、 考试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不准夹带,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不准趁交卷的机会该错补漏。凡违纪者,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10、 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依次退出考室,不准带走试卷和草稿纸,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场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违纪舞弊处理:
  第一条 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已任何形式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负责,将作严肃处理。
  第二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的30-50%:
  (一)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室的;
  (二) 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三)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四) 在考室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五) 在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的;
  (六) 用红墨水钢笔、红圆珠笔和铅笔(作图不在此列)答题的。
  第三条 考生在两科以上考试中游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所考科目的成绩无效。
  第四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准参加下一年度的全国、全省统一考试:
  (一) 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
  (二) 偷看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三) 接传答案、交换答卷;
  (四) 偷看、抄袭他人答卷;
  (五) 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
  (六) 带走火撕毁答卷的;
  (七) 有意在答卷中作其他标记的;
  (八) 中途离场又返回续考的;
  (九) 在评卷中被认定为答卷字迹前后不一致或答卷雷同的;
  (十) 又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或其他舞弊行为的。
  第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从下一年起两年内不准参加全国、全省统一考试:
  (一) 扰乱报名站(点)、考室、评卷场地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 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三) 威胁考试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四) 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考试资格的。
  第六条 考生请人代考,或为他人代考,或偷换答卷,或涂改成绩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从下一年起三年内不准参加全国、全省统一考试。代考者是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由其所在学校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代考者是中学在校学生的,从该生毕业当年起,两年内不准参加全国(全省)统一考试;代考者室在职人员的,要求艘在单位给与行政处分或有检查和纪检部门查处。
  第七条 对于扰乱和妨碍考试秩序和安全,蓄意损害公共财产,侵害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人生权利者,交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情节恶劣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 考生有上述违纪舞弊、犯法行为的,监考员要将情况记载在《监考情况登记表》上,由考点办公室根据处罚条例进行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主考签名以示负责。省教委招生考试中心除按章处理外,并将违纪舞弊事实通报全省。
  第九条 考点或部分考室纪律混乱,舞弊现象严重,或一科有三分之一以上答卷雷同,则该科考试无效,并取消该考点下一年举办统考的资格,同时追究监考原籍考点负责人的责任,在全省通报批评。
  报名站(点)审查考生资格不严造成的较大影响,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设立报名站(点)的资格,同时追究报名站(点)工作人员及负责人责任,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第十条 对各级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工作失误的,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四、关于招收预科生
   年龄25周岁以上,考试成绩在250分以上的在职委录取考生,可以报名参加预科生班学习。经预科生班补习高中文化课程一年,成绩合格者,根据本人职员,所在单位同意,明年可免试录入成人高校的对口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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