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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请随身携带相关证件
http://www.changde.gov.cn  2008-08-29  市直
  常德新闻网8月29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日前,我队正在全力参与常德“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队民警在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中重点加大了对机动车无牌无证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情况来看,农村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或有证未随身携带等违法情况较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5条、94条第3款等条文规定,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辆强制保险凭证,否则可能触犯相关法规,受到罚款甚至行政拘留等处理。

 

(编辑:胡丹)
(审签:熊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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