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费种
征收标准
法规依据
备 注
公路养路费
货车:180元/月吨
客车:200元/月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91〕交工字714号;
3、湖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1997年1月2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4、湖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
5、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交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44号)。
车辆征费计量标准按《湖南省公路汽车征费计量核定办法》(湘交征管〔2006〕91号)
货运附加费
30元/月吨
营运客车
客运附加费
1、省际班线60元/月·座;
2、市州到市州及县市、乡镇班
线55元/月·座;
3、县市区到乡镇或村班线45
元/月·座;
4、乡镇到乡镇或村班线25元
/月·座;
5、村到村班线5元/月·座;
6、旅游客车、租赁客车、其它
无固定营运线路(流动)营业性
客车55元/月·座。
特别提示:车主必须在每月10日之前缴清当月规费,否则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未按期缴纳的,除全额追缴外,还要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欠费车辆每逾期一日,加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